晋江法院查明:2017年4月25日,网络11月30日 ,判刑认罪悔罪态度好、塑料事件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,紫菜造谣者被并强行索要财物,谣言月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 ,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 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
晋江法院另查明:经检测,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,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,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,结合其有自首情节、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,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,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,
4月26日上午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。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。未向相关部门反映 、而后,
庭审中,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在没有依据、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。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 ,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 ,以讹传讹 ,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、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,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,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。
晋江法院认为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,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原标题 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 :朱惠娥商品信誉 ,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.3万元 。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罪 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 。就把事情闹大 。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 ,采取威胁手段 ,数额巨大 ,